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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只退市可转债来了,退市后去哪里?公司:监管机构正处理相关问题

发表时间:2023-05-23 20:30:28 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

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赵云帆 上海报道

退市在A股早非新鲜事,但带着可转债一起退市的却是“破天荒,头一遭”。


(资料图片)

5月22日,*ST搜特(002503.SZ)公告,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,即公司已锁定交易类退市。而搜特转债(128100.SZ)作为*ST搜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,也将面临终止上市。

公告指出,由于触及交易类退市,搜特转债暂停转股,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。因此,相比此前已经确定退市的*ST蓝盾(300297.SZ)和蓝盾转债(123015 .SZ)还需等待退市整理期,搜特转债或先前者一步,成为首个退市的A股公司可转换债券。

资料显示,搜特转债于2020年3月发行8亿元可转债,到期期限为6年,初始转股价格为5.36元/股。而因经营不善导致股价接连走低,搜特转债曾连续两次下修转股价格,最终转股价格至1.62元/股。

众所周知,一般股票退市后会被转入“老三板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。然而作为依然处在存续状态的可转换债券,在其正股终止在A股上市之后又会如何处置?是继续转板交易?赎回?到期兑付?或其他债权合同相关的操作?

记者以投资者名义拨打*ST搜特董秘办电话,询问可转债退市后的处置方式。公司方面告知,按目前计划,可转债退市后或将随正股一起在股转系统进行交易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对方也向记者指出:“目前股转系统并不支持对可转债的交易,监管机构正在处理这个问题,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。”

记者咨询了部分券商人士,但对方均表示不了解相关制度安排。

根据《上市规则》,有关可转债追随正股退市的相应条款描述为:“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,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,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”。

然而对于退市可转债的后续安排,《上市规则》也并未明确体现。

据统计,除搜特转债,蓝盾转债外,*ST正邦(002157.SZ)等公司由于已经被标注退市风险警示,存在正股转债齐退风险。

而在其中,蓝盾转债因此前*ST蓝盾破产申请未得到法院受理,已经公告可转债存在违约风险。正邦转债(128114.SZ)由于公司破产申请已经得到受理,目前正在启动可转债的债权人会议,或将对转债作进一步清算谈判。

而*ST搜特在今年3月签署《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》之后,并无对可转债处置的相关描述。

另一方面,记者查阅包括搜特转债在内的一系列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现,虽然彼时公司对其可转债发行列举了8大风险,但无一与正股出现退市的情况相关。

种种迹象显示,由正股退市导致的存续可转债交易制度安排,存在一定程度的“真空”。

需要指出的是,与A股沪深两市终止上市股票转入股转系统后“沉寂”的结局不同——可转债因附带众多赎回终止条款,最终可转债合同的终止大部分会以转股,而非面值赎回的形式出现。而一旦可转债出现自沪深交易所退市的情况,那么投资者要求可转债面值赎回的概率势必将大大增加。

不难想象,此次破天荒头一遭的转债退市,又将对转债交易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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